(一)被批捕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律师能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若发现证据不足等情况可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意见。
(二)在后续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若发现证据不足等情况,犯罪嫌疑人可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避免一直被羁押。
(三)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庭审,如实陈述事实,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