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行为,应收集相关财产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二)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反悔,要在协议离婚后及时向法院起诉,不过得准备好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
(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若要求变更抚养权,需证明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若对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准备好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