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主体
确定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
(二)赔偿费用支付
有财产的精神病人,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三)赔偿项目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四)解决途径
双方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被侵权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