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充分证据: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实施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报警记录等,用有力证据加快离婚进程。
(二)按流程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存在法定应准予离婚情形时,法院会判决离婚。
(三)二次起诉准备:若第一次起诉因证据不足未判离,需等待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在此期间进一步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