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造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并处或单处罚金,此时应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争取还款以减少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百万元以上,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情况。
(三)存在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曾因骗取贷款受过处罚等情形,在量刑时也会被考量,这种情况下要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交代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