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儿女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的计算方式不同,给付方式多样,特殊情况可调整。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在确定儿女抚养费数额时,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不过,有特殊情况时,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这一系列规定既保障了子女的合法权益,也充分考虑了父母的实际情况。如果在离婚确定抚养费数额等问题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