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二)若存在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法院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若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犯罪细节,也可能被视为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