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车险,一般应修车,因为保险赔付基于车辆实际损失,保险公司目的是修复车辆使其恢复原状,不修车可能违背保险补偿原则,且后续二次受损或出现相关问题,保险公司可能拒赔二次损失。
(二)若和保险公司达成协议,明确保险赔付后车辆不修复且双方认可,此时不修车可行。
(三)保险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处理方案,避免后续理赔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