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执行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发明创造,先查看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无合同约定,有约定按约定确定申请权归属;无约定则申请权归单位。
(二)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权直接归发明人或设计人。
(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一个单位或个人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先看是否有协议,有协议按协议确定申请权归属;无协议则申请权归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或个人。
(四)在明确归属后,应及时申请专利以获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