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向交警详细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和驾驶人的特征等信息,由交警通过调查监控、走访证人等手段查找逃逸者,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认定责任。
(二)若车辆投保了车损险等相关保险,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先行赔付后,会向逃逸方进行代位追偿。
(三)找到逃逸方后,若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准备好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医疗费用凭证等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逃逸方赔偿车辆维修、医疗、误工等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