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法院管辖主要有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两种管辖情况。被告住所地方面,若为自然人,住所地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同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需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地方(住院就医地除外)。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住所地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方面,借贷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时,出借人所在地可视为合同履行地。
解决建议如下:
1.当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时,要先确定被告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等,明确其住所地具体信息。
2.查看借款合同对履行地有无约定,没有约定就按上述规定判断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