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正当使用抗辩:合理使用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善意使用自身姓名、地址等,不构成商标侵权。这给予了市场主体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相关标识的空间。
(2)在先使用抗辩:在商标注册前,他人已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保护了在先使用者的权益。
(3)权利用尽抗辩:商标权人或其许可人售出商品后,后续他人再销售该商品不构成侵权,保障了商品的正常流通。
(4)合法来源抗辩:销售者若不知商品侵权且能证明合法来源,可不承担赔偿责任,减轻了善意销售者的负担。
(5)未实际使用抗辩:若商标未实际使用且无其他损失,被控侵权人可主张不赔偿。
提醒:在使用商标相关标识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自身使用的合法证据,若面临商标侵权指控,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