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属应及时向办案机关咨询案件进展以及被拘留人涉嫌的罪名,以掌握基本情况。
(二)若被拘留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够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家属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三)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律师有权会见被拘留人,了解详细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并向办案机关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