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男方出轨的一审中判决离婚,需收集充分证据证明男方出轨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以此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二)若男方只是偶尔出轨且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多方面收集材料,向法院展示夫妻关系现状及无和好可能。
(三)若一审未判离,且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等待六个月后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