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追尾损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直接由交强险赔付。车主应及时报案并保留好相关凭证,配合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二)若追尾损失超出交强险限额,且肇事方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先由交强险进行赔付,超出部分可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肇事方需联系商业险公司,提供事故相关材料进行理赔。
(三)若商业三者险仍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剩余部分由侵权人自行承担。侵权人要积极与受害者协商赔偿事宜,如数赔偿剩余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