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开设赌场等场所用筹码计算赌资,有约定按约定折合计算;无约定参考参赌人员平均投注额或现场缴获筹码平均金额计算。
(二)网络赌博的赌资数额按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三)现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及赢取的款物都计入赌资。
(四)参赌人员已赢取但未实际获取的财物也算赌资。
(五)计算赌资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据证据准确认定。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