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决定期限: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以内会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三)保证措施:若同意取保候审,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符合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的保证人,或者交纳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等)确定金额的保证金。
(四)执行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通过此法律规定可知实施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循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