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继承权受侵害,受损害方应及时收集继承人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等相关证据,以便主张损害赔偿。
(二)对于有严重丧失继承权情形但有悔改表现且获被继承人宽恕或被列入遗嘱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若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三)遗嘱无效部分或未处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协商不成,可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