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遗嘱情况:按遗嘱内容执行,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按其中条款分配遗产。
(二)无遗嘱情况:
1.若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有人在世,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妹不参与。
2.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世,兄妹共同继承,一般均等分配。不过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兄妹也能协商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