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遇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与治疗相关的票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等,以便后续索赔。
(二)若涉及车辆损坏,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确定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等。
(三)对于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收集好因事故导致的停运损失的相关证据,如运营记录、收入证明等。
(四)非经营性车辆无法继续使用时,保留好租用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