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前赠与且完成交付或产权变更登记的财产,受赠人拥有所有权,赠与人去世后其他继承人不能主张继承。这提醒人们在处理财产时,若有赠与行为,应及时完成交付或变更登记,保障受赠人权益。
(二)若出现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赠与人在世时可撤销赠与,去世后其继承人在法定期间也能依法撤销。这要求受赠人遵守约定和法律,否则可能失去受赠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