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债务,要先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在判断时,看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若是则为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一般为个人债务。
(二)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先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对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三)不要因一方出轨就错误认为会改变债务分配规则,始终按债务性质确定偿还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