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撤诉想法,应在宣判前向法院提出申请,避免错过时机。
(二)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想撤诉相对容易,但要留意是否存在被告反诉正在审理中,若撤诉会影响被告反诉权实现的情况,此时需谨慎考虑。
(三)要确保撤诉不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不能因自身撤诉让这些权益受损。
(四)若存在违法行为需处理,不能因撤诉而使违法者逃避责任,这种情况不宜轻易申请撤诉。
(五)有撤诉意愿要及时和法院沟通,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申请,等法院审查通过,撤诉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