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缓刑后上诉,正常无需继续羁押,法院应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被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一般会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方式解除羁押状态。
(二)若上诉期间司法机关发现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违反相关规定等新情况,可能重新决定羁押。此时被告人应配合司法机关调查,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三)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四)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