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费用为少量工本费,费用承担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
(二)诉讼离婚:向法院交案件受理费,一般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不超20万元不另交,超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通常先由原告预交,最终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则双方分担。
(三)委托律师:若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律师费由聘请方承担,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律所协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