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此类原料的食品行为,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二)出现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要并处罚金。
(三)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还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