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二审结束不能上诉,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可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
(二)申诉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
(三)当申诉符合法定情形,像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有误且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排除等,法院应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特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比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