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给付方想让对方返还彩礼,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
(二)存在男方重大过错时,要综合过错程度、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及用途等因素判断。已结婚且共同生活,因男方重大过错离婚,一般不用全额退还彩礼;结婚时间短且彩礼数额大,可能适当退还部分。未结婚但共同生活过,男方过错影响大,可能减少退还比例或不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