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而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没有采取执行措施,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1. 执行异议:如果您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提出执行异议。2. 执行复议:如果对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3. 执行监督:如果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情形,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执行监督。4. 申诉:如果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5. 投诉:可以向法院的监察部门或者上级法院投诉。6. 行政诉讼:如果法院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请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执行异议书、复议申请书等,以备后续法律程序中使用。同时,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