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索要抚养费遭对方拒绝时,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的证据,如子女学费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父母收入证明等。
(二)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合理,需准备好相应证据,像当地生活成本上涨数据、子女新增花费的票据等,以支持合理的抚养费诉求。
(三)若对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中关于抚养费的给付内容,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配合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