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可先明确告知男方当前情况不符合法定退还彩礼的条件。
(二)若男方提起诉讼,女方要积极收集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如共同居住证明、生活开销记录等,证明已共同生活较长时间。
(三)若男方主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女方可要求男方提供相应证据,若男方无法提供,女方可反驳其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