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起诉离婚时,原告要准备好能证明子女实际需要、被告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的相关证据,比如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票据,被告的工资收入证明等,以便法院准确判决抚养费数额。
(二)若被告有固定收入,原告可要求按照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支付抚养费,若抚养两个以上子女,可争取适当提高比例,但不超百分之五十;若被告无固定收入,可收集其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证据,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
(三)若被告不履行抚养义务且无合理理由,法院一般会判决其支付抚养费,原告需关注判决结果。
(四)若被告不执行生效判决,原告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