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诉,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仔细阅读起诉状,了解男方诉求与理由。
(二)准备答辩状,说明不同意离婚的理由,列举共同生活中体现感情的事例,证明双方感情未破裂。
(三)收集证明夫妻感情良好、不应离婚的证据,像聊天记录、照片、视频、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等。
(四)若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准备好相应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如财产权属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等。
(五)庭审时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清晰表达观点和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