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婚内出轨证据,但对方不肯离婚,可收集更多能证明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双方因出轨问题多次激烈争吵的聊天记录、分居证明等,更好地说服法院判决离婚。
(二)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也可坚决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借助法院审判来解决婚姻问题。
(三)有出轨证据时,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积极主张损害赔偿,要求在财产分割上适当多分,准备好相关证据来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