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处于协议离婚冷静期,一方不见踪影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这是另一方希望看到的结果,则无需额外操作;若另一方坚持离婚,不要继续选择协议离婚方式。
(二)另一方坚持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起诉状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之后等待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