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交警定的事故责任有异议,要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二)复核申请里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受理复核申请后三十天内,对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责任划分、调查及认定程序进行审查并给出复核结论。
(四)若上一级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原办案单位要在十天内重新调查并重新作出事故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