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离婚财产纠纷案件诉讼费,若不涉及财产分割,每件交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时,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不另收费;超20万元部分,按0.5%交纳。
(二)计算诉讼费时,先确定财产总额,20万元内无额外费用,超出部分按比例算,再加上基础费用。如财产总额50万元,超出30万元按0.5%算得1500元,加基础费用中间值175元,共约1675元。
(三)诉讼费一般由原告起诉时预交,最终败诉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双方分担,部分法院会根据判决调整分担比例。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