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很关键。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在离婚满一年后也能要求夫妻双方或一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双方共同意思所负的债,或是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一方还款后可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二)若是一方个人债务,像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等,就由负债方单独承担还款责任。
(三)当对债务性质有争议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