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请求返还彩礼,先确认是否符合以下三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符合其中之一,可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
(二)结婚不足一年但已登记且共同生活,正常不用退还彩礼。若因给付彩礼使给付人生活困难,可向法院提出,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三)实践中涉及彩礼返还问题,可收集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长、有无生育子女、双方过错等方面的证据,供法院参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