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二)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要留存好相关付出的证据,如家庭开支记录、照顾老人小孩的照片视频等,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三)双方就赔偿或补偿事宜先自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