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友好协商,就抚养权变更事宜沟通交流,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二)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收集能证明存在法定变更情形的证据,比如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对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其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子女已满八周岁且愿随自己生活,自己也具备抚养能力等情况。向法院提交这些证据,由法院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