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打离婚精神赔偿官司前,要收集证明对方过错程度的证据,比如对方侵权的手段、场合以及行为方式的相关证据,以此反映主观恶意大小。
(二)注重证明自身精神损害后果,如医院诊断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来表明精神痛苦程度以及对正常生活工作的影响。
(三)了解并掌握对方经济能力状况,可通过查询对方收入证明、财产登记等信息,为赔偿数额提供参考。
(四)了解当地生活水平情况,可参考本地以往类似案例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此条规定为离婚案中的精神赔偿提供了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