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时间报警,依靠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找到逃逸车辆和驾驶人。这样能明确责任,为后续赔偿奠定基础。
(二)若逃逸车辆有交强险,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在此基础上,超出部分若能找到逃逸方,就向其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若逃逸方不赔,可去法院起诉,借助法律强制其赔偿。
(三)要是找不到逃逸车辆,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之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会向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