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判决需综合考虑建造时间、出资情况、是否为家庭共有财产及父母出资性质等因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解析:
若房屋为婚前一方建造,依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判决归婚前建造方所有。若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均等分割,可由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当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时,因涉及其他家庭成员权益,法院通常不直接分割,而是先析产确定夫妻共同部分,再对该部分分割。若建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若为赠与且未明确只给一方,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借贷则涉及债务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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