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若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非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属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若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经营等,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偿还责任。
(二)避免承担不应有债务,可收集分居协议、在外居住证明、债务用途相关凭证等,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三)若债权人起诉要求共同偿还,可向法院主张该债务为个人债务。
(四)夫妻双方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债务承担问题,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