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要在庭审中充分准备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和欠款事实,法院会缺席判决。
(二)若被告是必须到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会采取拘传措施让其到庭。
(三)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被告财产来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