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吸业务员应在提起公诉前主动表明积极退赃退赔的意愿,尽可能减少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带来的损害结果,为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创造条件。
(二)若业务员确定自己在非吸犯罪中处于次要或辅助地位,即属于从犯,要收集能证明此情况的相关证据,在后续司法处理中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三)业务员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自己的参与程度、吸收存款数额等具体案情信息,以便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