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不准离婚,若想通过二审解决,要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按法定程序提交上诉状等材料。
(二)若错过上诉期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此时不能通过二审离婚,要等一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向原审法院重新起诉离婚。
(三)若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可随时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