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撤销权行使期限。若是一般情形,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九十日内,或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五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消灭。
(二)判断撤销权是否消灭。像五年前财产被转移且现在已过五年,通常撤销权消灭。
(三)若有特殊情况可行动。若五年中刚知道转移财产且在知道后一年之内,可通过诉讼请求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