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者拒绝签事故认定书不影响其效力,事故认定书是交警专业判定,生效不以当事人签字为条件。
(二)伤者拒绝签字时,交警需在认定书上注明情况,认定书依旧有效。
(三)当事人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若后期赔偿伤者不配合,当事人可凭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